酒类和调味品抽检出禁用防腐剂及抗氧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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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食药总局发布2015年第49号通报,11批次酒类和调味品不合格。2015年2月—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酒类和调味品共21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1批次。
  
本次抽查的酒类产品中含有禁用房附近脱氢乙酸钠及酒精度不合格,各种调味产品还检出菌落总数、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金属铅、特丁基对苯二酚等项目不合格。
抽检酒类及调味品不合格项目
产品不合格项目标准值
酒类防腐剂脱氢乙酸钠不得检出
酒精度
酱油菌落总数≤30000CFU/mL
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35.0g/100g
呈味核苷酸二钠≥1.10g/100g
五香粉金属铅≤3.0mg/kg
食用调味油抗氧化剂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不得检出

特丁基对苯二酚 (TBHQ),是一种易溶于脂肪的抗氧化剂,能阻止或延迟食品中油脂氧化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规定,TBHQ可作为抗氧化剂用于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方便米面制品、月饼、饼干、等食品中使用,其最大使用量为0.2g/kg(以油脂中含量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相关链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酒类和调味品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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