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7月1日起,零售商不得有意供给、分销或直接销售任何超过以下含量有毒化学品的儿童产品;
物质 | 范围 | 限制含量(ppm) |
锑 | 玩具 | ≤ 40 |
砷 | ≤ 40 | |
钴 | ≤ 40 | |
汞 | ≤ 40 | |
铅 | 表面涂层 | ≤ 90 |
其他材料 | ≤100 | |
镉 | 其他材料 | ≤75 |
3、第1条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在二手店、庭院旧货出售或者用于慈善捐赠的免费赠送或出售的儿童产品或服装;
仅在互联网上销售的产品;
防护运动装备,包括但不仅限于头盔、运动缚带、护膝和护肘;
仅依赖内置电池或者电子元件工作的儿童产品。
希科检测提醒输美企业,随时关注法规动态,及早应对,做好产品合规性检测,避免产品被召回或撤架。
【ENGLISH VERSION】
相关链接:
美国萨福克郡法案NO.490-2015
咨询:儿童产品检测
全国免费电话:4006-721-723
邮箱:test@cirs-grou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