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酚A(BPA)概述
作为聚碳酸酯塑料、环氧树脂生产的基础化学品,双酚A (BPA, CAS号:80-05-7) 也被大量用于塑料添加剂、涂料等多种产品。然而,BPA具有的内分泌干扰性、生殖毒性及可能的免疫和发育毒性引发了健康忧虑。它可以通过食品接触材料及日常物品迁移到人体内,尤其对婴幼儿、孕妇和免疫脆弱群体构成显著风险。基于此,BPA被全球监管机构纳入重点严控名单。
二、双酚A的健康风险与监管背景
▶ 健康危害特性
- 生殖毒性
- 内分泌干扰作用(类激素效应)
- 对免疫系统的潜在有害影响
- 对儿童和婴幼儿发育的不良影响
▶ 监管历史沿革(欧盟为例)
时间 | 事件 | 内容 |
---|---|---|
2007年 |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首次风险评估 | 对BPA的潜在风险进行初步科学评价 |
2011年1月 | 欧盟首次禁令 | 禁止在制造聚碳酸酯(PC)婴儿奶瓶中使用BPA |
2018年9月 | 欧盟进一步限制 | 禁止在3岁以下婴幼儿食品接触用塑料瓶和包装中使用BPA,将FCM中BPA限值降至 0.05 ppm,并限制金属罐涂层中的BPA使用 |
2020年1月 | REACH法规限制 | 热敏纸中禁止使用BPA(限值:≤0.02%) |
2023年4月 | EFSA最新科学意见 | 将BPA每日可容忍摄入量(TDI)大幅下调至 0.2 ng/kg bw/day,认为当前暴露水平对所有年龄段消费者均存在风险 |
2023年7月 | 欧委会建议 | 建议全面禁止食品接触材料(FCM)中的BPA使用 |
2024年2月 | 欧委会发布草案 | 正式提出BPA全面禁令草案 |
2024年6月 | 欧盟成员国同意 | 各成员国达成一致意见 |
2024年12月19日 | 欧盟委员会通过 | 正式通过新BPA禁令 (EU) 2024/3190 |
✅ 2025年1月20日 | 法规正式生效 | 全面禁止BPA用于食品接触材料,设有 18个月过渡期 |
三、欧盟最新BPA禁令法规 —— (EU) 2024/3190 详解(2025年生效)
1. 核心禁用要求
(1) 全面禁止BPA用于食品接触材料(FCM)相关产品制造:
- 禁止在以下FCM用材料的生产中使用BPA及其盐类:
- 黏合剂、橡胶、离子交换树脂、塑料、印刷油墨、硅胶、清漆和涂层等;
- 禁止将含BPA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投放欧盟市场。
(2) 禁止其他双酚及双酚类衍生物(除非授权且无残留):
- 除BPA外,其他双酚或双酚衍生物(如BPS、BPF等)原则上也不得用于FCM制造与销售,除非获得特别授权,且产品中不得有BPA残留。
(3) 豁免情况(极有限):
材料类型 | 特定应用 | 附加限制条件 |
---|---|---|
清漆和涂层 | 作为生产液态环氧树脂的单体/起始物,用于容积 >1000 升的自承式食品接触材料/物品 | 不得迁移到食品中;首次与食品接触前须清洁/冲洗 |
塑料 | 作为制造聚砜过滤膜组件的单体/起始物 | 无额外限制说明 |
2. 修订欧盟塑料法规 (EU) No 10/2011
- 新增第6条内容: 仅当符合新规要求时,BPA及有害双酚/衍生物可用于制造特定塑料材料(须符合附录II豁免要求);
- 删除附录I表1中的BPA(第151号)和BPS(第154号,CAS 80-09-1)条目,即这两项物质不再被允许存在于塑料食品接触材料中。
四、过渡期安排(关键时间节点)
产品类型 | 一般销售/投放截止时间 | 特殊情况延长至 |
---|---|---|
一次性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 2026年7月20日 | 部分特殊产品(如水果/蔬菜保存用、水产品相关、仅外表面涂BPA清漆的金属制品)→ 延至2028年1月20日 |
重复使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 2026年7月20日 | 专业设备用重复性FCM(如符合旧规)→ 可延至2028年1月20日 |
所有一次性/重复性FCM(市场留存) | - | 最迟可销售/使用至 2029年1月20日 |
五、符合性声明要求(企业必备)
企业需准备符合性声明,内容包括:
- 企业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产品制造商/进口商信息
-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详情(包括中间体和终产品)
- 声明日期
- 所用双酚类物质及衍生物清单
- 符合(EU) 2024/3190与(EC) No 1935/2004的合规声明
六、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双酚A(BPA)管控法规汇总(含最新动态)
🔵 欧盟地区
法规/标准 | 适用范围 | 要求 | 备注 |
---|---|---|---|
(EU) 2024/3190(2025年1月20日生效) | 所有食品接触材料 | 全面禁用BPA,禁止含BPA的FCM产品进入市场,极少数豁免 | ✅ 2024年12月最新发布,2025年1月生效,最重要更新! |
(EU) No 10/2011(修订后) | 塑料食品接触材料 | 原BPA限值0.05 mg/kg,现禁用 | 已删除BPA条目 |
REACH 附录17 | 热敏纸 | BPA ≤ 0.02 % (200 mg/kg) | 2020年1月起实施 |
REACH SVHC | - | BPA若在物品中浓度 ≥ 0.1%,需通报/信息传递 | 持续有效 |
🟢 中国地区
法规/标准 | 适用范围 | 要求 | 备注 |
---|---|---|---|
GB 4806.7-2023 | 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材料 | 禁用BPA | ✅ 2024年新发布标准,重点关注! |
GB 4806.10-2016 | 其他食品接触材料 | 婴幼儿产品禁用BPA;其他产品BPA迁移量 ≤ 0.6 mg/kg | 旧标准仍参考 |
GB 4806.7-2023 / GB 4806.15-2024 | 其他一般食品接触材料 | BPA迁移量 ≤ 0.05 mg/kg | 新标准,严于旧版 |
🟡 其他主要国家/地区
国家/地区 | 法规/标准 | 要求 | 备注 |
---|---|---|---|
美国 | FDA | 婴儿奶瓶、吸管杯、婴儿配方奶粉包装等 禁用BPA | 持续有效 |
美国 | CA65(加州65提案) | 多类产品限制BPA: | ✅ 2023-2024年多次更新,细节严苛,特别是消费品领域 |
韩国 | 食品器具容器包装标准 | 婴幼儿产品 禁用BPA;其他产品BPA + 苯酚 + 对叔丁基苯酚总迁移 ≤ 2.5 mg/L,其中BPA ≤ 0.6 mg/L | |
日本 | 厚生劳动省370号公告 | BPA + 苯酚 + 对叔丁基苯酚 总含量 ≤ 500 mg/kg,迁移总量 ≤ 2.5 mg/L | |
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 | 食品接触塑料正面清单 | BPA迁移量 ≤ 0.05 mg/kg | 类似欧盟旧标准 |
七、双酚类类似物质(需同步关注)
除BPA(CAS 80-05-7)外,以下 BPA类似物/衍生物 也正受到全球日益严格的管控,包括:
- 双酚S(BPS, CAS 80-09-1)
- 双酚F(BPF, CAS 620-92-8)
- 双酚E(BPE)
- 双酚B(BPB)
- 双酚P(BPP)
- 双酚Z(BPZ)
- 双酚AF(BPAF)
- 双酚AP(BPAP)
【希科检测提醒:多国已开始对BPS等BPA替代物进行风险评估,未来可能面临与BPA类似的限制,建议企业提前布局替代方案与合规策略】
八、希科检测合规建议
- 立即排查产品中是否含有BPA或BPA衍生物,特别是食品接触材料、热敏纸、涂料、塑料制品等;
- 重点关注2025年1月20日生效的欧盟(EU) 2024/3190禁令,确保出口欧盟产品合规;
- 针对中国、美国、韩国等主要市场,及时更新产品标准,尤其是婴幼儿用品与食品接触材料;
- 如使用BPA替代物(如BPS、BPF),需关注其最新监管动态,避免“换汤不换药”带来的合规风险;
- 准备符合性声明、供应链溯源与迁移测试报告,以备市场监管与客户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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