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批准聚(12-羟基硬脂酸)硬脂酸酯等23种物质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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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2016年第7号、关于聚(12-羟基硬脂酸)硬脂酸酯等2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公告。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聚(12-羟基硬脂酸)硬脂酸酯等2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在本次公告中规定了对这23种物质的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特定迁移限量(SML)和最大残留量(QM)等要求,主要有以下要点:
1. 批准聚(12-羟基硬脂酸)硬脂酸酯等12种物质用作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 ;
2.扩大氧化镁等5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的使用范围或使用量 ;
3. 批准丙烯腈与1,1-二氯乙烯的聚合物等6种物质用作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树脂。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利用5-降冰片烯-2,3-二羧酸酐、间苯二甲酸与氮杂环十三烷-2-酮和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环己基甲烷的聚合物 、聚丙烯酰胺、磷酸-α-十三烷基-ω-羟基-聚(氧-1,2-亚乙基)酯几种物质生产的材料和制品在接触或盛装的食品种类方面有严格要求,而利用氧化镁、丙烯腈与1,1-二氯乙烯的聚合物、2-甲基-2-丙烯酸甲酯与1,1-二氯乙烯的聚合物、2-甲基-2-丙烯酸甲酯与1,1-二氯乙烯和2-甲基-2-丙烯腈的聚合物、2-甲基-2-丙烯酸与苯乙烯的聚合物几种物质生产的材料和制品需控制与食品的接触温度和接触时间。

希科检测提醒,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同样需要符合我国的卫生标准和规定,否则将被进出口检验检疫口岸销毁或退运,国内的生产企业也需明确相关要求,合理安排生产及检测。

【ENGLISH VERSION】

相关链接:
关于聚(12-羟基硬脂酸)硬脂酸酯等2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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