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8日,国家卫生部办公厅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发出咨询。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稿)为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通用标准,列出了可能对公众健康构成较大风险的致病菌指标。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无论是否指定致病菌限量,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均应采取控制措施,尽可能降低食品中的致病菌含量水平及导致风险的可能性。在明确标准的应用原则上,食品类别用于界定致病菌限量的适用范围,某一食品类别的致病菌限量适用于该类别内的所有食品,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意见稿适用的食品类别包括:
●肉制品
●水产制品
●即食蛋制品(包括再制蛋)
●粮谷类制品
●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
●即食加工果蔬(含生食)
●饮料及冷冻饮品类
●即食调味品
●坚果籽实制品
涉及的”致病菌“指的是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等。征求意见时间安排于2012年11月15日结束,拟自标准正式发布后6个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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