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迎重大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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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9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公告,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等3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集范围广泛

本次征求意见的30项标准覆盖食品安全链条关键环节,具体包括通用标准 1项,污染物标准 2项,食品产品标准 2项,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标准 5项,食品添加剂标准 16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 2项以及生产经营卫生规范标准 2项。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其中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GB4806.1)备受关注。该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符合性原则、检验方法、可追溯性和产品信息,适用于各类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将代替GB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和GB4806.13-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

主要修订内容

  • 基本要求更严格
  • 增加了对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者应对产品中的非有意添加物质进行安全性评估的要求;
  • 删除原标准 3.6 条款关于有效阻隔层的相关要求,纳入4.1 原料要求部分;
  • 修改了对于食品接触材料生产过程的要求;
  • 增加对于使用有效阻隔层的原则性要求。
  • 整合限值与符合性规则

将原标准“限量要求”和“符合性原则”合并为“符合性原则”章节,并分为“一般要求”和“多种材质材料构成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要求”2 个部分。

“一般要求”中增加了关于食品原料、有效阻隔层外未批准物质的使用原则、同时规定了 SML[或 SML(T)]和QM 的同一(组)物质的限量符合原则等内容。

“多种材质材料构成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要求”部分则涵盖了复合材料及制品、组合材料及制品、涂层制品等多种材质材料构成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符合性原则。

  • 规范产品信息

将产品信息分为一般要求、符合性声明和标签标识 3 个部分,并细化了相关要求,包括终产品标签的标示位置、内容及原则性要求,方便追溯与执法。

国内外相关法规标准情况

本标准是食品接触材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中重要的通用标准,是其他产品标准、检验方法和规范的基础。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注意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以及其他产品标准的衔接,保证食品接触材料标准体系的协调一致。

欧盟、美国、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也均设置了食品接触材料通用安全要求相关法规和文件,主要包括欧盟 1935/2004《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框架法规》、欧盟 10/2011《拟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欧洲委员会(CoE)食品接触材料相关决议、美国 FDA 联邦法规第二十一章(21CFR)、食品接触物质通报(FCN)、日本《食品卫生法》及 370 号公告、德国联邦风险评估所(BfR)建议等。

参与与反馈

公众请于2025年9月26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共同推进标准科学制定与有效落地,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标准目录详情可参考:

https://www.nhc.gov.cn/sps/c100088/202508/d225acc0b11e42afa7e59e7a54d7e9d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