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806.9-2023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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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3年第6号公告,发布8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主要涉及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标准、食品相关产品标准、理化检验方法标准、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等。

本次修订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和管理需要,新制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标准,修订食品接触用塑料、金属、橡胶、复合材料及制品等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管理原则、迁移要求、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等内容,更好地维护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解决行业实际问题。

本文将对GB 4806.9-2023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进行介绍,该标准将于202496日实施。

相比于金属标准2016版,主要变化归纳如下:

模块

修订内容

术语定义

修改“金属镀层”定义,强调是在接触食品的表面上形成的;

新增“合金元素”、“杂质元素”术语定义。

技术要求

原材料要求

新增对金属表面处理使用和残留物质的要求;

新增金属材料成分要求:禁止使用铅、镉、砷、汞、锑、铍和锂作为合金元素,对杂质元素有一定限量要求;

删除了关于不锈钢材料体型与用途的规定;

新增关于金属成分检测方法描述。

理化指标

所有材质统一迁移限量:4种杂质元素和9种合金元素迁移限量指标。

其他技术要求

新增对涂料、油墨和(或)黏合剂的相关规定;

新增镀锡薄钢板容器锡的限量要求:GB 2762及其他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其他

标签标识

修改语句表述,删除有机涂层。

迁移试验

新增预期重复使用的金属材料及制品(不锈钢和其他材质)试验和判定要求。

特殊使用要求

删除。

附录

所有材质统一模拟物、迁移试验条件。

 

注意:

1、金属材料及制品的具体使用情形(可接触食品类别、使用温度等)应由生产企业根据迁移试验结果进行安全性评估后确定,并对特殊使用要求进行标识。

2、预期重复使用的金属材料及制品应按GB 31604.1要求进行三次迁移试验:不锈钢材料及制品以第三次试验测定结果为依据进行合规性判定,如第一次试验测得的迁移量未超过限量,且确有证据证明后续试验测得迁移量不会增加,则无须进行后续试验;其他材质的金属材料及制品的三次迁移试验结果中有任何一次超标即判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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